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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

轮胎存储 & 回收设施

报废轮胎是不需要的或不在车辆上的废弃轮胎. 废弃的废弃轮胎被认为是公共卫生的滋扰,因为它们成为理想的繁殖场所 蚊子滋生地, 有潜在的火灾危险, 并在我们的环境中制造不雅的滋扰. 在理想的情况下, 废弃轮胎储存在有盖的容器或建筑物内,直到它们可以由注册轮胎运输商运输到轮胎回收/处置设施.

 

检查

许多与汽车相关的零售设施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旧轮胎. 这些设施是随机检查的,以:

  • 遵守操作标准
  • 报废轮胎管理
  • 最大存储面积
  • 堆的大小
  • 现场消防应急计划
  • 蚊子/矢量控制
  • 每日日志(仅限恢复设施)
  • 装运用纸系统
  • 许可证有效期

 

设施种类

一级废旧轮胎回收设施 -设有废轮胎回收设施,允许每日设计输入量为200吨或以上废轮胎.

二级废弃轮胎回收设施 -设有废轮胎回收设施,注册的每日设计投入能力为每日少于200吨废轮胎.

废轮胎储存设施 -在运输到另一个目的地之前储存整个废轮胎的任何设施(最终储存或处置).

第一类贮存设施 —允许容量大于10个,000平方英尺的有效废轮胎储存不超过3英亩.

第II类贮存设施 -注册有效废轮胎贮存容量不超过10,000平方英尺.

 

额外的资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