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
轮胎存储 & 回收设施
报废轮胎是不需要的或不在车辆上的废弃轮胎. 废弃的废弃轮胎被认为是公共卫生的滋扰,因为它们成为理想的繁殖场所 蚊子滋生地, 有潜在的火灾危险, 并在我们的环境中制造不雅的滋扰. 在理想的情况下, 废弃轮胎储存在有盖的容器或建筑物内,直到它们可以由注册轮胎运输商运输到轮胎回收/处置设施.
检查
许多与汽车相关的零售设施在经营过程中产生废旧轮胎. 这些设施是随机检查的,以:
- 遵守操作标准
- 报废轮胎管理
- 最大存储面积
- 堆的大小
- 现场消防应急计划
- 蚊子/矢量控制
- 每日日志(仅限恢复设施)
- 装运用纸系统
- 许可证有效期
设施种类
一级废旧轮胎回收设施 -设有废轮胎回收设施,允许每日设计输入量为200吨或以上废轮胎.
二级废弃轮胎回收设施 -设有废轮胎回收设施,注册的每日设计投入能力为每日少于200吨废轮胎.
废轮胎储存设施 -在运输到另一个目的地之前储存整个废轮胎的任何设施(最终储存或处置).
第一类贮存设施 —允许容量大于10个,000平方英尺的有效废轮胎储存不超过3英亩.
第II类贮存设施 -注册有效废轮胎贮存容量不超过10,000平方英尺.